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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讓自己更進入學習狀況,開始嘗試在 Lidemy 鋰學院 上的 JavaScript 課程。這篇文章主要內容為「變數」要如何使用。
重點概要和個人補充資料
大小寫視為「不同」
變數命名方式:用底線連結,如:this_is_a_pen;或是大小寫穿插,如:thisIsAPen
型態:Premitive(boolean, number, string), object, undefined, function
陣列從 0 開始
請注意變數的型態和浮點數誤差
物件裡可以存放任何東西,不過小心物件裡存放的東西,除數字、字串和布林外,可想成為儲存記憶體位置的代號。因你不可能知道那個代號,所以你若輸入如 console.log([] === []),一定為false。
指令
console.log(“hello world”):印出 hello world
console.log(typeof XXX):印出 XXX 的型態
var 宣告變數,同時也會指定型態
a++:為 a = a + 1,同時也代表執行順序,先跑 a 的值再 +1;++a 則剛好顛倒
a–:同上類似描述
typeof null: 為 object
array.length: 取得陣列長度
array.push: 把值放到陣列裡
var {}:為物件(object)
var []:為陣列(array)
Number (x):將字串變成數字
parseInt(x,y):同上,後方數字表示y進位
==:表示等於(判斷數字)
===:表示等於(判斷數字和型態,全對才會顯示tru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