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金融] 2026 獨資合夥行號綜合所得稅申報注意事項

章節連結

當前個人所得稅申報預先帶入資料,並不會包含獨資合夥的商號營利所得。若自身為獨資或合夥商號的負責人,要自行新增 71D 課稅年度營利事業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 的營利所得,避免被國稅局要求更正或加強查核。

land-rental-income-51l-deduct-land-value-tax-tw-1


內容

獨資、合夥行號的盈餘,依法是歸屬到個人課稅。因此你會需要先跟你的會計師或是事務所索取「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」後再填入營利所得

finance-guide-2026-income-tax-tw-sole-partnershipowner-1

圖片取自:禾宇合署會計師事務所-謝文博會計師 我們提供工商登記、記帳報稅、會計師簽證、創業諮詢等服務,歡迎洽詢!

新增 71D 所得時,會需要填寫內容如下: ( 左側為綜所稅系統的項目標題;右側為投資人明細及分配盈餘表的欄位 )

1. 所得人姓名 – 企業主姓名
2. 所得發生處所名稱 – 行號名稱
3. 行號統編
4. 盈餘金額 – 應分配盈餘減去房地、土地交易所得額之餘額
5. 扣繳稅額 – 一般是 0 元不用填寫


參考資料

1. 獨資、合夥行號綜所稅申報教學|營利所得如何新增?(114年度報稅適用)_115.5

按讚加入粉絲團